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动监局关于加快标准化畜牧小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6〕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动监局《关于加快标准化畜牧小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加快标准化畜牧小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决定》(辽政发〔2004〕36号)和《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鞍政发〔2005〕12号)精神,以标准化畜牧小区建设为突破口,加速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实现我市畜牧业生产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标准化畜牧小区的重要性
近几年,我市畜牧业发展迅速。2005年,全市畜牧业产值实现63亿元,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58.9%。但落后的畜禽分散饲养方式目前在我市农村仍广泛存在,不仅污染环境,也为疫病传播埋下隐患,成为影响畜产品安全、制约畜产品出口的瓶颈问题。加速我市标准化畜牧小区建设是转变畜禽饲养方式,实现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的重要方式,是控制动物疫病、防止疫情发生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畜产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对扩大畜产品出口、增加农民收入,推动我市畜牧业快速发展,加速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标准化畜牧小区的工作目标
从2006年开始,在原有基础上,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畜禽饲养的规模化和标准化。
1.2006年新建畜牧小区100个,全市畜牧小区总数达到500个;
2.2007年新建畜牧小区200个,全市畜牧小区总数达到7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