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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为构建和谐辽宁打造平安环境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为构建和谐辽宁打造平安环境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6]3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为构建和谐辽宁打造平安环境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为构建和谐辽宁打造平安环境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关于构建和谐辽宁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5]19号),大力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辽宁、打造平安环境、争创全国综合治理先进省中的骨干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清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在构建和谐辽宁中的重要性

  全面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是维护我省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当前,全省正面临着社会矛盾凸现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和对敌斗争复杂期,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公安基层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前沿阵地。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关键是要加强基层所队建设,努力实现公安工作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警力下沉,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提高基层战斗力。

  全面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是构建和谐辽宁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辽宁首先要打造平安的社会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所队是服务群众的第一级平台,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安居乐业。大力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高基层民警的基本素质和执法水平,不但有利于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警民关系,而且是建设和谐辽宁、打造平安环境的有效途径。

  全面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是争创全国综合治理先进省的实际步骤。《中共辽宁省委关于构建和谐辽宁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争创全国综合治理工作先进省的目标。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是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石。全面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不但有利于促进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进步,也是顺利实现争创工作目标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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