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广泛征集项目,做好基础工作。要将“中部博览会”看作是我省2006年“港洽会”的继续和延伸,在“港洽会”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要争取拿到“中部博览会”上继续落实;在“港洽会”未能对接成功的项目要拿到“中部博览会”上继续招商。各部门、各市还要进一步挖掘、开发、整理和发布新的招商项目,做好对项目的会审并如期发布。除将项目在我省投资促进网上发布外,还要在“中部博览会网站”上发布。
(三)搞好客商邀请和项目对接。除大会组委会统一邀请客商外,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市、各企业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多种渠道主动邀请客商、对接项目,及时反馈客商和项目信息,保证沟通与对接畅通。各市、各部门对邀请参加“港洽会”的客商要尽量再邀请参加“中部博览会”,向客商突出介绍山西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能力和优势。
(四)认真组织我省特色企业参加商品展销。我省的机电产品、农产品、工艺和日用消费品、纺织服装等四大类商品在中部六省中具有特色,要充分利用“中部博览会”这一独特平台积极向国内外推出我省名、优、特产品和企业。各市和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务于7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外贸处),负责将参展企业简介和网址、参展产品名称和宣传资料于7月27日前报省商务厅外贸处(联系人:李强、王丽;联系电话:4062476、4077210),省商务厅汇总、综合平衡后,按有关要求,于7月30日前报大会组委会。同时,相关信息将在我省投资促进网和“中部博览会网站”上发布。
(五)精心策划,做好组展、布展工作。要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要求,采取开放式、通透式布展,运用声、光、电结合的手段,通过实物、模型、文字图片、图表、网络、多煤体、电视屏(墙)等多种形式,精心设计,精心制作。我省的展位将实行总体策划,统一设计,各市要全力配合,既要突出体现地方特色,又要保证展馆总体效果。
(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首届“中部博览会”在中部崛起的大背景下举行,将会在国内外掀起宣传中部各省的热潮。我省要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整体宣传山西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重大举措,宣传山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成就,重点宣传和介绍山西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能力和优势,宣传山西的投资政策、投资环境以及我省“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的领域和产业政策等。省、市新闻办要组织好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政府网站上要设立“中部博览会”专门网页,及时公告相关情况。
六、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