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国防教育和军训基地建设。根据国防教育和军训需求,市、县可依托当地现有资源完善民兵、预备役部队现有的训练基地设施,赋予学生国防教育和军训功能,构建国防教育和军训基地体系。
二、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规划和建设
3、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制定与推进城市化相适应的未成年人校外场所建设规划,在城市旧区改建或新区开发建设中,要配套建设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以县(市、区)校外场所为骨干,辅之以社区、乡镇青少年活动站(点)的网络体系,满足未成年人校外教育活动的需求。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强化管理,积极拓展教育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改进服务方式,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技术普及、文艺体育培训、劳动技能锻炼等教育实践活动,大力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4、整合资源,建立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有效整合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资源,把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所属现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资源统一纳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之中,整合资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使用,充分发挥场所的综合效益。
5、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的要求,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各地可因地制宜,依托基础设施较好的乡镇中心学校或其他社会资源,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建立乡村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为农村未成年人就近就便参加校外活动提供条件。农村现有的宣传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站)、科技活动站等要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地,配置适合农村未成年人活动的设施,加强管理,创新活动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场地和设施的利用率。
6、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群众团体和其它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引导社会各界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三、坚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公益性质
7、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共服务的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场所,是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把公益性原则落在实处。要坚持面向广大未成年人,使他们充分享有校外活动场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保证未成年人有充足的活动时间和活动内容。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不得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要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能收取成本费,对农村和城市享受低保待遇家庭和其他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要全部免费。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收费项目必须经自治区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准。
8、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以普及性为主,面向全体未成年人开展活动。要制定规章制度,坚持常年开放,充分利用节假日全面开放,对不同类型的未成年人外活动场所的开放时间和活动人次、内容都要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提高场所的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