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二中北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二中北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6]60号)


沈阳二中北校:
  你单位《关于沈阳二中北校收费的申请》收悉。鉴于你校投资规模大及实际发生费用情况,根据《沈阳市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核定教学成本并研究同意,对你校收费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高中每生每年12,000元。
  二、学杂费每学年收取一次,不得跨学年预收。
  三、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要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实行收费公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