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措施政策
一是制定规划。各基地管委会要根据《纲要》和市产业布局规划的要求,制定基地发展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每一阶段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二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各基地管委会要与市政府签订年度建设目标责任状,确保完成每一阶段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建设局、商务局、科技局、信息产业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消防支队和鹿泉市、藁城市、正定县、栾城县、元氏县政府及进入“五大基地”的项目企业,要制定支持“五大基地”建设和完成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备案。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根据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由市领导小组及时考核,报市政府兑现奖励。
四是配套改革。按照《市“十一五”期间主城区工业企业整体改造搬迁规划》的布局和要求,今后市主城区现有工业企业的扩能改造搬迁原则上向“五大基地”集中,招商引资的重点向“五大基地”集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市主城区工业企业扩能改造搬迁规划和政策,解决好土地储备、“过桥资金”等难点问题。“五大基地”的主要建设项目列入市重点项目,优先申报省重点项目,力争申报国家重点项目。
五是政策扶持。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继续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石家庄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的办法》(石政发〔2005〕43号);循环经济化工示范基地、信息产业基地继续执行已有政策,并提出完善意见;装备制造基地、纺织服装基地要制定具体政策。
六是保障建设用地。要按照确保“五大基地”建设规划实现的要求,做好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要提前一年安排好基地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于项目开工建设前一个月内办完立项、规划、环评、用地、消防、安监、建设等手续,市建设用地指标要向“五大基地”项目集中,力争更多的使用省和国家的建设用地指标。
七是提高技术含量和创新能力。进入基地的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严禁房地产项目建设。要按照投资强度和集约密度要求,进行项目审查和评估。进入基地的项目企业都要建立技术、产品的创新平台和创新机制,实现技术进步。
八是创造良好建设环境。各级各部门要顾全大局,牢固树立为基地建设服务的思想。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地,及时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在全市年度立功嘉奖名额中,确定一定比例用于“五大基地”建设的有功人员。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好市政府关于基地建设的各项政策和决定,为企业和项目建设排忧解难;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形式,宣传“五大基地”建设的成效和先进事迹,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