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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注:1.举报方式:信函、电话、传真等,案件类别:种子、农药、肥料、饲料、渔药、农机等;
  2. 初步核实及立案情况栏目要注明举报的内容是否属实,是否立案,由哪个部门立案等内容;
  3.该记录卡要认真填写,并与案件查办资料一同备案。

河北省农业厅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案件交办函

                                 冀农打假字(品种)〔××××〕××号

      :
  今收到               材料  件。现将此件转去,请你单位       组织        ,并将    进展情况于    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河北省农业厅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卡

                            冀农打假字[  ]第 号

┌─────────┬────────┬─────┬──────┬─────┬─────┐
│   交办单位   │        │ 交办时间 │      │ 办结时间 │     │
├─────────┼────────┼─────┼──────┴─────┴─────┤
│   主办单位   │        │ 协办单位 │                  │
├───┬─────┴────────┴─────┴──────────────────┤
│ 领导 │                                       │
│ 批示 │                                       │
│ 意见 │                                       │
├───┼───────────────────────────────────────┤
│ 交 │                                       │
│ 办 │                                       │
│ 内 │                                       │
│ 容 │                                       │
├───┼───────────────────────────────────────┤
│ 承办 │                                       │
│ 单位 │                                       │
│ 批办 │                                       │
│ 意见 │                                       │
├───┼───────────────────────────────────────┤
│承办单│                                       │
│位领导│                                       │
│对办结│                                       │
│报告的│                                       │
│审查意│                                       │
│ 见 │                                       │
├───┴───────────────────────────────────────┤
│要求:①请按要求抓紧办理。办结后将办结报告和交办原件(承办单位存复印件)一并送省农业厅农│
│资打假办公室(厅市场信息处)。②对办理时限较长的事项,请及时反馈办理进度。③对交办事项如│
│有不同意见或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结,请及时说明情况,提出意见。              │
└───────────────────────────────────────────┘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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