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2 社会救助
民政厅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 保险
中国财产保险公司宁夏分公司依法做好震区有关保险理赔、给付和监管工作。
5.4 调查和总结
由自治区地震局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管理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及时更新。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自治区地震局和宁夏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储备必要的地震救援装备,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储存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城市所拥有各种救援设备的性能、数量、存放位置等数据。
6.2.2 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如下表:
┌────┬─────────┬─────────┬────────┐
│ │先期处置队伍 │第一支援梯队 │第二支援梯队 │
├────┼─────────┼─────────┼────────┤
│人员抢救│ │ 宁夏地震救援队 │国家地震救援队 │
│队 伍│社区志愿者队伍 │ │ │
│ │ │当地驻军和武譬部队│和邻省地震救援队│
├────┼─────────┼─────────┼────────┤
│工程抢险│ │ │ │
│队 伍│当地抢险队伍 │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邻省抢险队伍 │
├────┼─────────┼─────────┼────────┤
│次生灾害│ │ │ │
│特种救援│当地消防部队 │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邻省特种救援队伍│
│队 伍│ │ │ │
├────┼─────────┼─────────┼────────┤
│医疗救护│ │ │ │
│队 伍│当地急救医疗队伍 │自治区急救医疗队伍│附近军队医疗队 │
├────┼─────────┼─────────┼────────┤
│地震现场│当地地震局(办、台)│ 自治区地震 │ 中国地震局 │
│应急队伍│ 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应急队伍 │
├────┼─────────┼─────────┼────────┤
│建筑物 │ │ │国家或邻省建设 │
│安全鉴定│ 当地建设部门 │自治区建设厅建筑物│ │
│ │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安全鉴定队伍 │部门建筑物安全 │
│队 伍│ │ │ 鉴定队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