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通告
(琼府〔2006〕33号)
近来,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国有农场并场队群众要求退场之机,组织或煽动群众抢割、盗割国有橡胶,暴力抗法,严重扰乱了垦区的生产生活秩序。为了维护垦区社会稳定,确保西培农场并场队退场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1980年7月24日以后并进农场的村(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愿退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自愿退场的范围。
二、按规定列入退场的村(队),在西培农场试点的基础上,按照退留自愿的原则,有领导、有步骤、有组织地进行退场工作。未列入退场范围的村(队),要在农场的统一领导下,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盗割、抢割和聚众哄抢国有橡胶属严重犯罪行为,各级政法机关要严肃依法查处,对少数为首组织者,坚决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