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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继续担任“第二届全国青少年网页设计大赛”指导单位的复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继续担任“第二届全国青少年网页设计大赛”指导单位的复函
(沪教委体〔2006〕35号)


上海市信息服务行业协会:

  你会《关于邀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继续作为“第二届全国青少年网页设计大赛”指导单位的请示函》(沪信服协〔2006〕29号)收悉。经研究,我委同意继续担任“第二届全国青少年网页设计大赛”的指导单位。请继续发挥好该项活动的育人功能,坚持公益性原则,为发现和培养青少年网页设计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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