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湘工商市字〔2006〕87号)
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贯彻国务院继续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决定,严厉打击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省局制定了《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集中时间和力量,认真加以贯彻实施。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这次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国务院继续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决定,落实全国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安排,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行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严厉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行为,是支持“三农”工作的具体措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畏难情绪,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抓好落实,确保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顺利进行,取得成效。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打击合同欺诈工作难度较大,要重视发挥工商系统内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合同监管部门要注意加强与企业登记注册、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平交易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控。对重点领域,要适当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地区之间也要加强信息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搞好案件的协查工作。同时,要主动与当地司法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协调好关系,取得支持与配合。
3、加强对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的宣传力度,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予以公开曝光,对合同欺诈行为和惯用手法进行揭露,以引起人们的警觉,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