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加速推进全省新型工业化座谈会精神有关责任分工的通知
(湘政办函〔2006〕78号)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全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座谈会精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座谈会讲话中提出的工作要求,现就有关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1、关于扶持培育产业集群的问题。由省经委牵头,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其中要包括抓优势产业推进产业集群、抓中小企业推进产业集群、抓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产业集群等内容。
2、关于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问题。由省经委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
3、关于加快推进国企改革问题。由省国资委牵头,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其中要包括引进战略投资伙伴、筹措国企改革资金、建立激励机制、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完善年薪制、探索期权期股等内容。
4、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问题。由省经委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工商联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
5、关于发展生产型服务业的问题。由省经委、省发改委牵头,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其中省发改委负责牵头起草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6、关于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由省发改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其中要包括高速公路、火力发电厂、电网、通信、港口、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设内容。
7、关于工业园区发展的问题。由省发改委牵头,省经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重点抓好公共要素建设、产业发展定位、政务服务和政府职能协调等内容。
8、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周转用地(含园区建设周转用地)问题。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国资委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