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省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
(闽价费〔2006〕290号 2006年7月17日)
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申请审批省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报告》(闽文财[2006]30号)收悉。根据福建省艺术职业学院租用公安干警招待所作为学生临时公寓的现有设备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按照《福建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现核定福建省艺术职业学院租用公安干警招待所作为学生临时公寓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A型(47㎡/套)4人间1000元/生·学年,B型(43㎡/套)4人间94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