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和环境约束不断加大,吸引外资的难度和成本趋于增加。“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受外部环境制约越来越大和内部风险较为集中的时期,经济增长在资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下既面临继续调整的压力,也面临产能释放过快所导致的供给过剩压力。面对新的形势与任务,一方面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将继续保持偏紧的土地和信贷政策,同时还将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外资发展的成本将进一步增加,空间将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防范利用外资风险,我国将进一步调整利用外资战略,外商投资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将进一步完善,产业准入政策和投资优惠政策将会体现新的政策目标,一些行业的准入条件将会提高,享受优惠政策会有更多的限制,吸引外资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利用外资工作面临更为严竣的考验。
--加入WTO过渡期结束后,利用外资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随着加入WTO过渡期结束,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联系更加紧密,我省经济发展将面临更大的国际竞争和更多的贸易壁垒,支柱、优势和特色产业的竞争压力将进一步加剧,市场规模及前景将受到制约,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使其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全省整体发展战略,更好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保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将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省利用外资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自身发展与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创新引资机制与方式,完善投资促进网络,加强投资环境建设,进一步发挥和创造引资优势;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扩大总量与提高质量相统一,着力引进战略投资,加快由引进项目向引进产业的转变,增强产业和技术集成创新及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拓宽外资来源渠道和利用外资方式,扩大利用外资领域,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省利用外资的总体目标是: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显著提高,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力争超过100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其中,外商直接投资力争达到41亿美元,年均增长8.87%;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力争超过7亿美元,接近“十五”的使用规模;其他方式利用外资力争达到52亿美元,实现新的突破。
四、主要任务与对策
(一)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和方式。
坚持对内对外开放并举,“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树立和强化经济国际化、开放全面化、引资主体化、方式多样化、服务系统化等五种观念,加快引资机制和方式创新,提高招商引资水平。
积极发挥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强化企业的招商主体作用,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招商引资机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项目载体建设,围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支柱、优势、特色产业以及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社会发展重点,着眼于提高整个产业竞争力,加强项目储备,做细做实项目包装、宣传、推介等前期工作,突出抓好事关全局、带动作用强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加强信息网络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投资促进机制,推行会展、园区、网络、委托、中介组织招商等方式,充分发挥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招商引资重要平台作用,突出开发区在利用外资上的示范带动作用,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国家、地区,集中力量组织大型招商活动,积极开展多层次、专业化招商,为现有和潜在的投资者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和区位选择、合作伙伴评估、准入管理等方面的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实效。
(二)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
统筹全省产业升级和承接国际制造业转移,以增强产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加大产业招商力度,大力引进战略投资,着力提高合作层次,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加速产业集聚,推进产业升级。
充分挖掘已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发展潜力。扩大与德国大众、日本丰田的合作领域和规模,提高与日本马自达的合作层次,推动德国采埃孚、法国法雷奥、美国李尔等跨国公司加快投资步伐,促进国外主要配套商与我省的深度合作,进一步扩大产业集聚规模。积极推动大成、嘉吉、华润、德大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资扩能,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产品链和供应连,加速发展开放型的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业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
积极引进新的战略投资。高度重视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按照“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发展模式,促进重点引资项目与跨国公司调整战略布局相对接,引导外资向支柱、优势和特色产业聚集。重点推进英荷壳牌油页岩开发、吉大高新德固赛合成材料、韩国锦湖轮胎、奇峰差别化腈纶等重大项目的实施,推动英荷壳牌公司、德国德固赛公司、韩国锦湖集团、意大利蒙特公司等跨国公司巩固其在我省的战略投资者地位,带动能源、精细化工和合成材料、纺织等产业向纵深发展。
充分发挥国外中小投资者和国内发达地区资本扩张在产业集聚中的作用。围绕延长支柱、优势和特色产业产业链,加强产业引导,加大引资工作力度,大力吸引国外中小投资,积极承接国内发达地区外资梯度转移,加快发展配套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形成特色产业群,不断增强我省的产业集聚能力。
(三)促进股权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
坚持以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为主,大力推进跨国并购、证卷投资等方式吸收外资,使其成为利用外资的主渠道,充分发挥其在促进体制创新、集聚生产要素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依托政策、土地、资源、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吸引外商以合资合作和独资方式在我省新建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产业改造,参与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和发展接续产业。鼓励支持现有外资企业以利润再投资,发挥外商新建投资企业在促进就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对全省经济的带动作用。
坚持以开放促调整改造的原则,将并购招商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和招商机制,妥善解决产权界定、国有资产评估、职工安置等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选择一批已完成股份制改制的企业,向外商出售部分或全部股权,积极推动跨国公司以并购、参股、再投资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引导并购向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产业组织结构的方向发展,努力实现大规模聚集和优化组合资源要素的目的,提高我省利用外资的集约化程度,促进我省国有企业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大利用证卷投资、投资基金等方式吸收外资的力度,搭建企业境外上市推介平台,积极推进省内企业境外上市工作,进一步扩大我省在国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比例,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国际化水平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四)扩大利用外资领域。
适应加入WTO过渡期结束后对外开放新形势和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需要,以加快服务业利用外资为重点,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促进就业、方便生活和提高产业竞争力为目标,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领域,促进全省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
抓住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新机遇,及时出台服务贸易领域利用外资的相关政策,积极承接新一轮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积极推进银行、保险、证卷业的对外开放,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设立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保险、证卷机构。加强信息交流与服务,创造条件支持国外金融机构和保险、证卷机构在我省开展业务并不断提高业务总量。积极争取与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及国外投资银行、跨国公司合作开展信用担保业务和汽车金融服务,改善金融发展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发展现代物流业,支持其建立区域物流平台和专业物流基地。提升商贸服务业的利用外资水平,吸引外资参与国有大中型商业企业重组改制,大力推动国有商业企业与国外商业巨头的合作,引进现代商业经营理念和先进的分销手段、营销网络。充分利用城市资源,积极吸引外资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参与城区改造和园区建设,适度扩大房地产业利用外资规模。以韩国、日本和港澳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吸引外资开办合资旅行社,完善旅游设施,开发旅游资源,吸引境外客源,改进经营管理,力争将旅游业培育成为利用外资新的增长点。积极吸引外资发展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等形式的教育领域利用外资,鼓励发展中外合资、合作形式的专科医院、诊疗所和保健机构。律师、咨询、会计等商务服务业的对外开放,要坚持对内对外开放相结合,通过加强与国内企业的合作,不断提高自身业绩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力争实现引资上的突破。
(五)提高利用国外贷款的质量和效益。
按照我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发展重点,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加强国外贷款规划,稳步扩大贷款规模,改革和创新使用机制,发挥贷款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优化国外优惠贷款投向。围绕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性社会、加强生态建设及社会发展领域的条件改善,突出水利、交通、城市市政设施、重点流域和城市污染治理、人才培养、公共医疗卫生,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和规划,强化国外贷款项目管理,重点推进实施亚行贷款松花江防洪、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长春辽源延吉梅河口城市供水及污水垃圾处理和世行贷款优质安全农产品开发、日本政府贷款吉林市环境综合治理、吉林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吉林省人才培养和广播电视教育等重大利用外资工程,不断提高贷款的使用效益。
进一步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借用还使用机制,改进利用国外优惠贷款方式,积极探索国外优惠贷款通过担保等形式与国内贷款和其他融资方式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减轻配套资金筹措压力,加快贷款项目建设。
适应国内人民币和外汇资金供给宽松的有利形势,充分考虑汇率变动和国际资本市场筹资的综合成本和风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向外资银行贷款和在境外发债,境内发行外币债卷、融资租赁等方式,适度扩大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规模。
(六)健全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加强鼓励外商投资政策体系建设,巩固和创造政策上的比较优势。以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为重点,加强与国家各部委的沟通协调,切实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开放带动战略实施的意见》,抓好组织协调,强化落实责任。加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研究,积极向国家提出《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修订建议,进一步扩大我省的政策优惠范围,强化政策的引导作用。
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投资管理体制和涉外法规,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创造规范、公平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加大整治力度,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在重视改善生产经营环境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府在改善外商、外籍技术和管理人员及其家属生活环境方面的投入,在教育,医疗等方面努力营造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创造条件。
附件4:
吉林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对于我省这样一个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人均资源占有不足,资源和环境形势比较严峻的省份来说,是一项带有全局性、紧迫性、长期性的战略任务,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生态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和目的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遵循生态学规律和经济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打破企业间单向线性生产方式,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重构经济系统,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之中,从而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和减轻环境污染的必然选择。今后一段时间,吉林经济要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必须在有限的资源存量和环境承载力条件下,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大幅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才能从根本上转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高,促进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是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的有力措施,有利于推动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有利于解决区域性与结构性环境污染问题。只有紧紧围绕结构调整这条主线,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切入点,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才能进一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改善全省环境质量。
发展循环经济,是开发利用再生资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是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内在动力。发达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工业化时期,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建立完整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以法律的形式推进,在实践中形成典型的企业、区域和社会三种模式。吉林省适时选择了发展循环经济是顺应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看准方向,超前谋划,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体现。
发展循环经济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发展循环经济,一方面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减少消耗,降低成本,提高地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可以引导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开发环境友好技术和环境标志产品,扩大国际市场份额;还可以为企业建立和运行环境管理体系、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奠定重要基础。
(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目的
按照省委、省政府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要求,研究编制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循环经济规划,用以指导吉林省循环经济的发展,有效地保护,恢复和合理开发利用吉林省的资源,合理调整全省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时空关系;按计划分步实施各项经济和生态建设工程;在规划期内有条不紊地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统一。
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目的是,根据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目标,针对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存在的矛盾,将循环经济的理论与省情具体实践相结合,把发展循环经济同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结合起来,努力探索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方面的创新机制,特别是通过在企业层面的清洁生产,区域层面的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社会层面构建循环型和谐社会等方面,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降低材料消耗,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率,缓解经济高速增长和原材料、能源的供给不足的矛盾,使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取得双赢,开拓出一条有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最终解决发展经济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三)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利条件
经过“十五”计划的实施,全省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体现出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上升阶段的特征,奠定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较好基础。
1.产业基础较好,具备发展循环经济条件。我省是重要的老工业基地,经过多年建设,基本上形成了以汽车、石化为支柱,以农产品加工、医药、电子信息为优势,以能源,冶金、建材,纺织等为特色的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为全省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良好的支撑条件。尤其是2001年以来,我省经过五年的生态省建设,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有了较快发展,初步树立了绿色品牌大省的形象,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基础。
2.科教基础较好,潜在支撑能力强,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潜在的人力资源和科技支撑。我省是科教事业比较发达的省份,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较多,一批重点科研机构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万人拥有大学生、科学家、工程师、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居全国第6位,社会生活信息化程度居全国第 9位。良好的科教基础,为全省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潜在的人力资源和科技支撑。
3.生态环境较好,自然资源较丰富,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我省是全国首批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之一,生态环境相对较好,生态系统相对完整,整体可恢复性强。人均耕地面积为0.19公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09公顷。粮食生产达到 500亿斤的阶段性水平。矿产资源较丰富,全省已探明的非金属矿有61种,储量居全国首位的有10种,其中油页岩,硅灰石,硅藻土等储量最大,长白山拥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优质矿泉水资源,自然资源可开发利用空间较大。
4.循环经济发展潜力大。
(1)农业发展潜力大。一是农业生产集约化程度不高、效益低;以玉米为例,我省玉米每公斤成本 0.68元,而美国为0.38元,比美国高出0.8倍。二是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以初级产品和粗加工为主,下游产品少,粮食加工以饲料和淀粉为主,畜产品以屠宰和分割肉为主,附加值低。目前,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比平均为3:1,而我省仅为0.4:1,发展农牧业精深加工业潜力较大。
(2)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潜力大。我省水资源严重短缺。一是水资源总量不足,人均水资源量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7.8%,世界平均水平的15%,二是48座县级以上城市中,45座城市存在着缺水问题,其中有32座城市严重缺水,影响人口900多万,三是耗水量大,我省水资源的消耗也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用水消耗量大,重复利用率低,中水回用几乎为零,2004年每万元工业产值用水300立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4倍。无论是农业灌溉用水还是工业用水,节水的潜力都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