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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的通知
*注:本篇法规已被: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2)(发布日期:2012年4月12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2日)修改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的通知
(合政〔2006〕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合肥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合肥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

  为全力推进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发挥合肥现有的科技资源优势,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实现关键技术、核心领域、战略产业的突破,推进产业集聚,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扩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合肥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工业立市”和“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创新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以应用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创新投入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主体作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着力打造一大批在海内外有影响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造就一大批高水平的创新型人才,培养一大批高层次的创新型企业家,创造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

  (二)主要目标

  到2010年,企业创新精神、自主创新能力和吸纳国内外科技资源能力显著提升,企业研发经费和研发人员占全市比重分别达到70%以上,建成科技创新型企业150户,其中形成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100户(超10亿元50户,超100亿元10户,超500亿元1户)。构筑企业创新平台,建立和完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0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0家,其中1家进入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2家进入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和完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0家,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6家以上。把合肥建设成为全国最具科技创新活力的区域之一,成为科技创新型企业孵化园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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