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覆盖面,省级要将垂直管理部门的改革级次推进到市、州、县;各市、州、县要继续抓好本级集中支付,并向乡镇一级延伸。积极探索全省统一规范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
(四)加大国库集中收付力度,提高国库集中收付效率,做到应收必收、支付及时,确保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省财政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大宗设备类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的管理办法,逐步把政府投资的设备纳入政府采购统一管理,进一步扩大公务车辆维修、加油等服务类政府采购范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力争突破80亿元,省级达到18亿元以上。
(六)加强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管,重点抓好采购人履约环节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和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服务)环节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及履行承诺情况的检查。
(七)加强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健全省级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提高集中采购质量和效率。认真抓好政府采购监管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工作,各市、州、县今年上半年要基本到位。
(八)进一步落实财会集中核算中心与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接轨运行工作。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要重点推行大专院校财会集中核算制度。年底对全部省属高校组织检查验收。
(九)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抓好执收执罚部门的达标活动,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重点解决好政法系统达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三、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省委组织部要认真总结前两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制订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意见,并在全省全面推开。
(二)加强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要制定完善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处分办法,强化预防措施,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全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抓好省直厅(局)长和市、州、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继续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严重违规和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问题。省委组织部要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会同省审计厅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公示、审计结果利用制度,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督、任用、奖惩、教育结合的办法。
四、关于投资、金融和司法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