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6年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鄂办发[2006]20号)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省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6年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4月11日
省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06年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意见
2006年,全省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为重点,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六项改革”、 “四项制度”、“四个中心”和“四公开”等工作,为实现省委提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近期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一、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省审改办”)要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重点,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会同省有关部门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尽快报请省政府审定出台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精简、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公布确定保留的审批事项。
(二)省审改办要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力度,会同省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国家和省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纠正各种违规行为。
(三)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行政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审批方式,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方式。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推行网上远程审批,省监察厅、省审改办要抓好行政审批电子监控试点。
二、关于财政体制改革
(一)省财政厅要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加快推进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全面推行规范的部门预算打下基础。进一步增强省级部门预算的刚性,加强预算调整的规范管理,逐步将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预算内、预算外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编统管。
(二)省财政厅要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省审计厅要对资金规模较大的省直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