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公开的内容为:批准文号、机构名称、机构级别、领导人数、非领导人数、其他工作人员数。
人员情况分为人员统计信息和人员公布信息。人员统计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职务(或岗位)、职称、参加工作时间、党派、任现职时间、所占编制类别、进入现单位时间、渠道、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在编状况、编制卡(证)号、统发工资号等,作为管理部门内部掌握资料,采取分级授权的办法,按管理权限提取。人员公布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职务(或岗位)、职称、所占编制类别、进入现单位时间、渠道、在编状况、编制卡(证)号等。
开展编制政务公开要与推行编制管理实名制相结合,省直、市(州)、县(市、区)的行政机关和乡镇,要在2006年内全面实行编制管理实名制,严格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实现定编定岗到人,明确区分在编人员和超编人员,杜绝混编混岗现象。省直机关要率先落实编制管理实名制并上网公布。少数实行实名制确实有困难的单位,应先公开现状,同时加强整改,确保年前实行实名制。事业单位原则上公开现状,管理基础较好的事业单位,也要同步实现编制管理实名制;其他事业单位,应在先公开现状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清理清退借调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以及不符合规定进人手续的人员,积极分流超编人员,逐步实现编制管理实名制。
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主要通过互联网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开资料在网上保留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公开栏、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公开。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3月底以前,各市、州、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建立工作专班,制定本年度实施计划,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开展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形成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技术保障。3月底以前,由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完成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软件开发和网站建设,并着手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从4月开始各地进行数据录入和维护工作。
(三)数据录入。省直和各市、州、县(市、区)从4月上旬开始进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各项信息、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录入工作,保证6月底以前基本完成录入工作并上网试运行。
(四)自查整改。9月底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信息和数据,认真答复和处理人民群众的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