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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督导工作、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管理意见的通知

  12.建立激励优秀人才从教的有效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建立固定编制与流动编制相结合的有效方式,鼓励师范院校和综合大学毕业生到师资紧缺的农村学校任教。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比例(提高幅度不超过5%),逐步改善农村教师队伍的结构,形成良性循环。到2007年底,各市(区)要实现“新补充的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学历、新补充的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者要力争达到80%”的目标。

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的意见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学行为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指导思恕,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健康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条件。

  2.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校长要依法担负起全面管理学校的职责。校长每学期要向全体教师述职,并将述职报告在校内公示。学校领导要分工明确,密切配合,高效廉洁。

  3.建立和健全行政管理、教学管理、教职工队伍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要有教职工的充分参与,并经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4.坚持民主决策、科学管理。要建立科学规范的议事、决策及管理规程;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和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参与学校管理;积极推动乡镇、村(社区)、学生家长以适当形式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

  二、加强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5.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好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随意增减变更课程和课时,不任意提高和降低教学要求。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体育、艺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教学,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和艺术活动。加强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加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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