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中共黑龙江省建设厅党组关于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黑建党发[2006]6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建设系统归口各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黑龙江省建设厅党组关于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中共黑龙江省建设厅党组关于2006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6年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谋划发展,服务人民,廉洁高效,求实创新”的基本理念,坚持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继续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为重点,严肃党的纪律,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全省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为重点,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要认真贯彻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具体意见》和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按照省建设厅党组《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真正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摆上位置。机关各处室要按照厅党组《具体意见》的责任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今年要把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招投标,各种资质审批、审查审定,规划审批等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减少审批环节,强化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效率。要认真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中部署建设厅牵头的关于完善建筑市场、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及建立异地交流任职领导干部住房补贴和周转住房制度等任务,有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惩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以学习贯彻党章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