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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相关政策的紧急通知


  附件:吉林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二○○六年七月四日

  附件
吉林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一、吉林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牛海军 副省长

  副组长:骆德春 省政府副秘书长

      柳 青 省建设厅厅长

  成 员:秦福义 省建设厅副厅长

      赵玉环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史继山 省监察厅副厅长

      张永田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保威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付 裕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瑞利 省地税局副局长

      程建华 省统计局副局长

      王世惠 省银监局副局长

      于收成 省工商局副局长

  吉林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建设厅副厅长秦福义担任。成员由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银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相关处(室)的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根据全省房地产市场实际运行情况,组织召开全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分析掌握全省房地产市场发展走势和存在的问题,强化相关部门的政策信息交流,加强对全省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综合分析,及时提出调控措施,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确保宏观调控政策的协调一致,为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综合性保障。

  (二)吉林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省建设厅:负责筹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研究制定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

  2.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房地产投资规模和发展速度的调控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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