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确保各项工作稳步实施
省政府成立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方案的制定、部门职责的划分及任务的部署、相关责任的落实等。成立省供热体制改革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围绕改革的核心,抓住改革的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的政策,并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和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报道为主,认真仔细地向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对供热体制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要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化解各种新矛盾。要建立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机制,对紧急情况引起的供热紧张等事件,能够迅速启动预案,确保冬季供热运行的平稳、安全、可靠。要防止出现借改革之机侵占国有资产、乱摊派、乱收费、乱涨价等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省供热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地改革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
附件:
吉林省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骆德春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褚民华 省建设厅副厅长
曹家兴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永田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学本 省人事厅副厅长
张 晶 省民政厅副厅长
崔力夫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杜 锋 省国税局副局长
于海军 省地税局副局长
田为勇 省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张继孝 省建设厅城建处处长
孟健宇 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副处长
王一岷 省人事厅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副处长
李少丹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
吴长斌 省民政厅低保中心主任
高文哲 省劳动保障厅审批办公室主任
张大鹏 省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处长
胡铁寨 省地税局法规处副处长
杨宁宁 省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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