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职责和议事规则的通知
(青政办[2006]8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职责和议事规则》,已经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六月八日
青海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职责和议事规则
为加强协调,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制定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职责和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省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省政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地区、各部门。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省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在农民工中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省委政研室:负责研究农民工进城就业政策,深入调查,提出建议;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扶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负责把统筹城乡就业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省经委、省国资委:负责协调全省二、三产业和中小企业工作;落实推动农牧业产业化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安置农民工进城就业。
省教育厅:负责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使其享受城镇子女教育的同等待遇;查处违规向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等费用的行为。
省科技厅: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其他相关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研究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严厉惩处侵犯农民工人身和财产的非法行为。
省监察厅: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