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青海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
(青政办[2006]8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商务厅关于《青海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六月一日
青海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
(2006-2007年)
(省商务厅 二〇〇六年六月)
为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履行承诺、适应省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综合协调,抓住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落实责任,加大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为鼓励自主创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二)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更加紧密,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创造、管理、运用、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得到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重点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打击商品交易市场的商标侵权行为。重点加强对商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完善管理体制,落实责任,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加强自律,防止侵权产品交易,严肃查处和整治侵权严重的商品交易市场,屡禁不止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四)新闻出版、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盗版行为。以打击盗版光盘、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为重点,规范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日常经营行为。坚决取缔车站、校园周边、人行横道、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和商厦附近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软件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加强对软件预装和互联网软件传播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地方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