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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龙江、甘南、泰来三县加快农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七条 支持三县水源工程建设,将龙江县花园水库、泰来县引嫩工程建设、甘南县四方山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纳入全省“十一五”规划,加快工程前期工作进度。将甘南牤牛沟中型水库纳入全省水库规划并尽快着手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工程前期费用由省财政承担2/3,其余由齐齐哈尔市包干,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第八条 鼓励三县发展以喷灌为主的旱田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在保证资金投入的前提下,争取到2010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67万公顷;将三县的草原灌溉项目列入全省重点建设工程,到2010年增加草原灌溉面积2万公顷。
  第九条 支持小型雨水集蓄工程建设。积极支持个人投资兴建,由财政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形成民建、公助、民营的机制。
  第十条 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国债和以工代赈资金中,优先安排三县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到2010年新打饮水安全机电井280眼。
  第十一条 支持三县加快农机化建设,省农委在安排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和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在农机具补贴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
  第十二条 加快三县乡村公路建设,为彻底改善三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环境,保障农村生产物资运输和商品流通,在安排乡村公路建设上加大投资力度,在土地的利用,征地拆迁等方面优先安排,同时适当增加年度建设规模。
  第十三条 加快开工建设G111京加公路齐齐哈尔至泰来省界段,主线建设里程143公里;塔子城连接线38公里;三级公路支线9条,合计13.9公里,彻底改变泰来县对外公路交通基础设施落后局面。

三、优化农业结构

  第十四条 鼓励三县发展优质粮食产业,在向国家申报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时,重点向三县倾斜。同时,加快大田作物良种基地建设,支持建设龙江县玉米、泰来和甘南县水稻种子繁育基地。
  第十五条 加快三县特色经济作物的发展,重点安排甘南县向日葵和白瓜,龙江县中药材、小米和杂豆,泰来县绿豆、花生等良种繁育和生产基地,不断改善品质,提高效益。
  第十六条 支持三县加快绿色食品基地建设。优先安排三县的无公害绿色食品种植基地、产业化、绿色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基地以及名特优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专项资金优先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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