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自主创业工程”:加大对失业人员(含“农转居”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力度,引导和鼓励广大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并通过一人当“小老板”,带动多名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就业。
三是“技能证书工程”:通过各级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具有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加大对失业人员(含“农转居”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力争“十一五”期间使所有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人手持有一本《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全面提升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力,逐步实现素质就业,提高就业稳定性。
四是“农民转业工程”:加快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镇和村就业服务平台,及时向有转移就业愿望和求职登记的农村劳动力提供招用工信息和职业介绍,引导其向非农产业转移。
五是“技能人才工程”:鼓励我市职工积极参加技能培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适应和满足社会需求。每三年对为我市经济建设做出贡献的技能人才给予奖励。
六是“金凤朝阳工程”:加大对妇女就业的援助力度。具体方案和组织实施,由市妇联负责,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支持配合。
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和上述工程的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36号文。国务院36号文作为我国新一轮积极的就业政策,不仅是对过去就业政策的完善和延伸,也是今后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36号和粤府3号文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我市具体贯彻意见,并在工作中抓落实。
二、继续推进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管理。结合2005年全市目标责任考评情况和各区、各部门的意见,以及省的考评标准和要求,对我市现行考评体系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按就业服务“新三化”(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要求,以人本服务为核心,全面推进本市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
1. 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力争上半年完成全市所有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建设,并按照“六到位”要求,加强与编制、财政部门的联系,共同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员定编及落实财政核拨经费的调研,夯实市、区(县级市)、街(镇)、村(居)“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