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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抗御伏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抗御伏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办发[2006]17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7月以来,我市大部分地区出现连晴高温天气,气温显著偏高,降水明显偏少,土壤失墒加快,伏旱开始露头。7月17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抗御伏旱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抓好抗御伏旱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抗御伏旱工作

  近期出现的连晴高温天气,对低海拔地区正处于孕穗、抽穗扬花期的水稻、灌浆期的玉米以及蔬菜、果树等的正常生长发育均有一定影响。据市气象部门近日会商测报,全市大部分地区从7月中旬末到7月下旬初开始有25天左右的伏旱,部分区县的伏旱可超过30天,长江沿线地区略偏重,极端最高气温39℃,个别地区可达40℃以上。未来10天左右全市旱情将从目前的“插花旱”迅速扩展到大部分地区,干旱强度将进一步加大,旱区特别是今年已经遭受严重夏旱的东北部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对此,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务必把抗御伏旱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积极主动做好抗御伏旱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抗旱夺丰收、保稳定。

  二、突出重点,落实抗御伏旱措施

  (一)切实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保重点、讲效益”的原则进行水资源的管理调度。在城镇,要优先保证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重点工矿企业用水,落实节约用水措施,制订应急供水预案。在农村,要认真做好蓄水保水工作,着力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要抓紧修复水毁抗旱设施,及时补缺堵漏,努力减少水源损失。有条件的地方要抓紧建设应急水源工程,通过堵溪截流、抽水入塘、引水入库等措施,尽可能多地增加抗旱水源。要充分发挥抗旱服务组织的作用,做好为重旱区缺水群众拉水、送水的服务工作,确保旱区群众有水喝。要把水产养殖和抗御伏旱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安排群众用水,维护用水秩序,避免出现有水不放和有旱不抗的情况,严防水事纠纷发生。

  (二)不失时机地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人工增雨作业是抗御伏旱的有效措施。要高度重视人工增雨作业工作,充分发挥人工增雨在抗御伏旱中的重要作用,全市人工增雨作业人员、高炮、火箭从现在开始就要进入并保持临战状态。市和各区县(自治县、市)人降机构要对现有人工增雨作业装备进行一次再维护、再检修和保养,备足人雨弹,安排好作业计划,合理布局作业点,严阵以待,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要搞好作业前的培训和调度工作,确保空域、地面及作业装备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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