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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十一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三)实施市场化战略,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活力

  深化服务业体制改革,推进现代服务业社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和所有制垄断,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政策。按照加入世贸协定和法律法规,允许国内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服务业领域。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国有服务业改革,积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和境外投资者参与服务业领域内国有企业改制,注入增量,盘活存量。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服务业。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职能。改变管理方式和范围,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为服务业的公平发展清除障碍。除少数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主办以外,其他服务业全部领域基本实现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经营。协调规范政府相关部门职能,避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提高管理效率。

  (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筑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

  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以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为主体,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多门类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培养一大批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结合服务业部门特点,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技能培训;积极实施“借脑工程”,采用“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才引智策略,建立无国别、无地界、无身份区别的人才“绿色通道”,尤其对紧缺人才、高新技术学术带头人、重点项目关键人才,要给予充分的优惠条件招揽引进。

  建立和完善人才的竞争、激励和用人选拔机制。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各类人才既有用武之地,又无后顾之忧。

  (五)实施开放战略,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大力实施东引西进战略。引进和利用东部地区服务业先进管理方式,鼓励以多种形式参与郑州市企业改革与重组,加快服务业的技术改造升级和业态更新。巩固我市在西部市场的传统优势,参与西部地区项目开发与建设,进一步提高郑州开拓西部市场的能力。

  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牢牢抓住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争取多引进基地型、龙头型、科技型的外资大项目,引进跨国公司的研发和营销中心。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领域,对商业、金融、保险、旅游、电信、贸易、教育、文化、卫生、中介服务等服务领域和城建、热力、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公交等公用事业领域,也要在协议框架内尽快大胆开放。高标准、大手笔、大气度,积极吸引世界500强及著名跨国公司、国内大公司来郑投资。加大服务业利用外资项目的储备、包装和推介力度,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在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方面有新的突破。支持跨国、跨省、跨区域服务业公司的发展, 扩大经济技术合作领域、创新合作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拓宽对外承包和劳务合作领域,逐步扩大高层次劳务输出比重。

  建立与中原城市群及周边省市区的协调、协商机制,成立合作联席会议和若干项目专责小组,加大在资源、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的整合与共享。重点加强与中原城市群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构造以郑州为核心的城市职能分工和产业协作体系,推动城市群产业的优化和区位提升,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六)实施形象战略,优化现代服务业发展环境

  将郑州现代服务业推向崭新的发展阶段,必须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城市亲和力、向心力、吸引力,树立良好的信誉形象。优化城市环境。按规划加大郑东新区的开发建设力度和中心城区的保护改造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改善郑州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优化政策环境。适时出台优惠的政策,降低门槛,创造服务业发展宽松环境;优化体制环境。强化依法行政,打造廉政、阳光的服务型政府,推行电子政务,降低行政成本,创建有限、效能、优质的人性化机关;创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切实保证人民和投资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建设“平安郑州”;优化舆论环境。利用电视、报纸、广播、杂志、网络的立体舆论体系,积极发挥宣传媒体正确的导向作用,营造能干事、干成事的舆论氛围;优化信用环境。加快信用评价系统建设,建设“信用郑州”,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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