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表彰“十五”期间人民防空先进单位的决定
(黔府发〔2006〕15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军分区、人武部: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和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深化改革,创新发展,锐意进取,为加快人民防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人民防空先进单位。为树立典型,宣传先进,激励广大人防工作者,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决定对贵阳市南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等20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奋发进取,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学习,深入贯彻第五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振奋精神,与时俱进,真抓实干,为国防建设和富民兴黔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
附件:全省人民防空先进单位名单
贵州省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贵州省军区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全省人民防空先进单位(共20个)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贵阳市人防工程综合管理处
遵义市湄潭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遵义市财政局
遵义市规划管理局
安顺市实验学校
贵州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安顺分公司
六盘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黔南州都匀市规划局
黔南州都匀市第三中学校
黔东南州镇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黔西南州气象局
毕节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铜仁地区铜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省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
省法制办法规一处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