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9.企业登记注册程序由原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五个环节简化为受理、核准两个环节。
  10.企业办理登记注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企业登记管理部门予以当场受理、当场做出准予登记的决定;7个工作日内领取执照。
  11.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可到属地工商所办理。对农村流动小商贩实行备案制,免予工商登记;对农民进入集贸市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可不予登记。
  12.工商部门对经营状况良好、商事信誉较高、连续3年以上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业,以及上年度7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的新设企业予以免检,依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报告书》,在执照上加贴年检标识。
  13.对城市公交线路使用年限经营权,由城市资产经营主体会同有关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出售、租赁、招标或协议转让,实行定期有偿使用经营;对长途客运班线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向具有相应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实施行政许可。
  14.对符合相关专业资质认证资格和条件的资产评估、质量标准与认证、工程与管理咨询、科技咨询、技术开发和推广、科技成果转让、人才、劳动力、法律和代理、代办、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属于公司制的企业注册资本(金)按《公司法》规定办理;属于非公司制的企业,其注册资本(金)最低可为3万元。国家法律、法规另有限定的,从其规定。
  15.对在城镇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进城农民,经申请,由居住所在地城镇公安部门予以办理居民户口。
  二、税费优惠政策
  16.对为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通过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各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暂免征所得税。
  17.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暂免征所得税。
  18.对新办独立核算的咨询业 (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企业或经营单位,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第1年和第2年可免征所得税。
  19.对新办独立核算的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企业或经营单位,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第1年免征所得税,第2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