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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公通[2006]86号 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


各市公安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教育厅直管中专校: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是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一项战略任务,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程,是确保校园安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建设平安江苏的一项重要内容。近两年来,我省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到位,经常化、制度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此,各级教育、公安消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抓消防安全教育就是维护学校稳定、促进教学科研有序进行、对学生健康成长负责的意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扎实深入地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确保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机制
  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学校负责实施,公安消防部门及相关单位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计划,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营造浓厚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公安消防部门要在摸清本地实情的基础上,主动联系、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并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消防宣传“进学校”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知识“三进”活动(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努力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日常教育之中,使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三年级以上学生都要做到“两知一会”(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如何报火警,会逃生自救)。要将公安部消防局和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联合审定的《中小学消防安全知识必读》的相关内容合理有机地渗透到学科教学之中,提高消防安全教育的实效性。要努力创造条件在相关院校增设消防专业课程,大中专院校和职业中学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列入新生入学军训的必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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