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宣传工作,畅通用户投诉举报渠道。相关电信企业要进一步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要密切联系群众,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有回音、有着落。
(四)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活动期间,建立月报制度,各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应每月一次将自查整改情况、用户投诉情况、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查处和规范情况以及相关合理性建议和措施等,通过《简报》方式在次月上旬报送省通信管理局。管局汇总全省情况后,将定期通报用户投诉处理情况、查处的典型案例、涉案的违规企业名单、电信企业开展专项活动的工作情况等。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要倡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组织SP商签署自律公约;二是要规范SP商服务代码的使用和管理;三是要加强与其他省通信管理局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联合监管,建立跨地区案例的移送处理制度,完善查处工作的联动机制,不给违规企业以可乘之机;四是要密切联系群众,方便群众举报,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五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舆论监督,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创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通信行业可持续发展。
附件二:(略)
省通信管理局举报电话: 0851-12300
邮箱:txscc@public.gz.cn
附件一:
当前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明码标价不规范问题
移动信息服务企业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进行短信竞猜、点播歌曲、下载铃声时,不明示价格,或者不明示全部价格,仅列出信息费,不明示短信通信费以及字体大小明显不对称等。
二、通过虚假宣传,诱导用户消费
移动信息服务企业使用“免费使用”“ 三天免费试用”或其他手段,诱导用户使用,但实际上却不履行宣传承诺,欺骗用户。诸如:
(一)免费业务不免费,或者只免信息费不免短信通信费;
(二)三天免费试用期结束后,用户如不主动取消,就视为继续使用,强行向用户扣费;
(三)短信互动业务,宣传发送短信(每条1元)将有机会中奖,但实际上用户只发送1条短信并不能直接参与抽奖,仍需根据收到的短信提示,不停发送短信,才能获得中奖机会,且每次发送都向用户收取1元信息费,如果用户中途退出将失去参与抽奖机会,但信息费却照常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