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认真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问题,严禁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经出让的要切实解决好遗留问题;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全面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严格控制出台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政策,严禁各种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八)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的成果。
一是制订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建立查处公路“三乱”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督联系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置正在发生的公路“三乱”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严格规范各类收费站、检查站(点)的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非法站、点。
三是监督和规范上路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四是加强对高速公路收费情况的审计监督。
另外,要深化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进一步做好治理违规培训办班工作。
(九)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一是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以基层为重点,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
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坚决纠正。
三是要从省级机关抓起,围绕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加强本系统本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
四是抓好重点行业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把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纠风专项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对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的评议,重点是全省各级学校、医院,努力解决“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
五是认真抓好政风行风问卷测评工作。继续开展全省范围的政风行风问卷测评,促进各部门进一步抓好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和城市基层站(所)的政风行风问卷测评,促进基层站(所)的党风廉政建设。
六是发挥“行风热线”的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各部门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未开办“行风热线”节目的设区市,要积极运作,今年全部开办。有条件的县(市)也应开办“行风热线”节目。同时逐步建立纠风工作互联网站,强化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部门和行业作风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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