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附件:
长沙市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计划

  一、提出的地方性法规议案:

  (一)《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修订)

  起草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二)《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修改)

  起草单位:市园林局

  (三)《长沙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适时废止)

  (四)《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适时废止)

  二、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规章:

  (一)《长沙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制定)

  起草单位:市建委

  (二)《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修订)

  起草单位:市公安局

  (三)《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修改)

  起草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四)《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修改)

  起草单位:市规划局

  三、完成起草工作的政府规章:

  (一)《长沙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制定)

  起草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二)《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行办法》(修订)

  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三)《长沙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修改)

  起草单位:市交通局

  四、调研论证的政府规章:

  《长沙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修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