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6年选派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政和从事农技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4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2006年选派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政和从事农技服务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十日
陕西省2006年选派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政和从事农技服务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十一五”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根据省实施振兴计划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计划指标
1.为陕南、陕北五市各县(不含所辖区)及关中五市10个艰苦地区试点县每所高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2名,共计358名;为每所农村初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1名,共计962名。
2.为陕南、陕北五市各县(不含所辖区)及关中五市10个艰苦地区试点县每县10个乡镇卫生院各招录医学专业本科生1名,共580名;为每个县每个乡镇招录医护专业专科生1名,共计1035名。
3.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招录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担任乡镇长助理314名,为部分县区检察院招录工作人员15名,共计329名(已完成)。
4.为陕南、陕北五市各县(不含所辖区)及关中五市10个艰苦地区试点县每个乡镇招录涉农专业或城镇规划专业本科生1名,共计985名。
二、方法步骤
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从医和从事农技服务,由省人事厅组织实施。
今年6月底,由榆林、延安、安康、汉中、商洛五市汇总上报辖区内、关中五市汇总上报2个试点县的乡镇数量,以及高中、初中和乡镇卫生院数量、专业需求。省人事厅确定招录计划。
7月份,省人事厅会同省教育厅在省内高校和新闻媒体公布招录简章、进行宣传动员。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确定招录的方式方法。愿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毕业生优先,师范、医学类专业的毕业生优先。
8月份,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由各高校通知毕业生,省人事厅组织各县人事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服务协议。毕业生持就业协议、报到证、资格证书到各县人事局报到。各县按协议落实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