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苏政发[2006]67号 2006年5月14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发展步伐,更好地为防灾减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结合江苏实际,现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气象事业作为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在防灾减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服务群众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省濒海沿江,地处北亚热带和暖温带过渡区,台风、暴雨、干旱等气象灾害频繁,成为威胁城乡公共安全的主要自然灾害。由于我省人口稠密、城镇密集、经济发达、交通运输繁忙,一旦遭受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另一方面,我省自然资源匮乏,合理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气候资源,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和较大的经济、环保与生态价值。加快发展气象事业,不仅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应对突发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而且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我省气象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初步建立了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体系,为防灾减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气象事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是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尚未形成,预测预报水平亟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气象工作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尚不完全适应。“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的重要时期,气象事业发展一定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全面提高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服务能力,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可再生清洁能源,更好地发挥支持、服务和保障作用。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推进气象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气象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大力提升气象工作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城乡安全的保障与支撑能力,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江苏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到2010年,全省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预报预测、公共服务、气候资源评估利用服务体系与技术保障体系,气象现代化和人才队伍的建设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等处于全国省级先进行列。到2020年,全省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高,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处于全国省级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