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产品必须具备本行业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具有产品特色、技术特色和服务特色;产品有注册商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有关的标准;食品类产品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医药类的产品必须具有医药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批准文号;工艺品具有地方特色,具有代表性。国家规定的违禁品及假冒伪劣商品严禁参展。
(三)推荐项目要求
为在本届“中博会”上充分展示我省中小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多层面、多角度地展示参展技术、产品和合作洽谈项目,为供需双方提供便捷的交流,促进投资者、企业、中介机构等单位或个人建立广泛的联系,山西代表团将收集汇总“山西省中小企业合作洽谈项目名录”,集中向中外客商进行广泛推介宣传,希望各市认真做好项目、产品推荐的组织上报工作。
(四)布展要求
本届“中博会”设9个行业展区,组委会分配我省国际标准展位(3m×3m)80个。我省力争完成分配任务,根据我省产业和产品实际情况,本次“中博会”上在行业展区内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进行布展。每个标准展位按优惠价6800元人民币收取。
四、工作要求
各市均要提出本市参会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本市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参展宣传活动和组织工作,要派出懂外语、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参展,以便与客商更好的洽谈交流。各市承担展位的任务,按进度要求报送《参展单位申请表》、《各市分团报名表》、《第三届中博会参展产品一览表》(见附件1、2、3)。
7月17日前:
(1)各市、省直各有关部门向代表团综合组报送联络员名单。
(2)各市向代表团展务组报送第三届中博会参展产品一览表(表式见附件3)。
8月14日前:
(1)各市确定参展企业及推荐产品,向展务组报送《参展单位申请表》(表式见附件1)。展务组筛选确认参展企业及推荐的项目产品。
(2)各市统一收取参展费后,汇到山西代表团指定帐户。
(3)山西代表团向“中博会”组委会报山西代表团参展企业资料及展位费。
8月30日前:
(1)各市、省直有关部门确定参会代表和工作人员名单并向代表团综合组报送《各市分团报名表》(表式见附件2)。
(2)完成参展企业及推荐产品汇编工作。
9月8日前制定《山西代表团工作手册》。
9月11日开始布展。
9月14日参会代表报到,检查布展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