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轮《山西通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6〕48号)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第二轮〈山西通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七日
第二轮《山西通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我省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已于2003年10月启动,编纂第二轮《山西通志》是其中最为重要的项目。为使这项工作能够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进行,确保进度和质量,依据国务院颁布的《
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一轮修志工作规划(2001-2015)的通知》(晋政办发〔2002〕5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纂原则
(一)第二轮《山西通志》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第二轮《山西通志》要坚持实事求是和质量第一的原则,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和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各行各业的历史和现状。
(三)第二轮《山西通志》要坚持以“存史、资政、育人”为宗旨,做到时代性、科学性、准确性有机统一,为我省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以及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二、志书体例
(一)志书名称。为了保持修志工作的延续性,志书名称仍定为《山西通志》。《山西通志》的各个分志定名为《山西通志·××志》。
(二)志书体裁。《山西通志》采用述、志、记、传、图(含照片)、表、录等相结合的形式。
(三)志书结构。《山西通志》各分志的结构原则上设编、章、节、目四个层次,目之下设或不设子目可依据具体情况确定,但必须做到结构完整、分类合理、逻辑清晰、层次分明。
(四)志书断限。《山西通志》的上限原则上为1978年,个别分志如系初次单列修志,可追溯事物发端。下限统一为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