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开展“三查、三抓”(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和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活动,进一步巩固减负成果,优化发展环境。
(二)在全市开展“以收定支”、“收支挂钩”的摸底调查。由区(市)县两级减负办分别对本级职能部门进行逐一调研、清理和整顿;选择企业反映强烈的区(市)县、部门和收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三)加强专题调研。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搞好减负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加大减负工作宣传力度,增强企业自觉抵制“三乱”的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责任分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到机构、人员和经费“三落实”;主管减负工作的领导要对本区(市)县和本部门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总责;要结合市经委下达的2006年全市工业专项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认真做好目标督查、跟踪监控工作,确保全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目标的实现。
由市经委(市减负办)牵头,做好治理向企业乱检查、乱排序、乱评比、乱培训、乱罚款、乱收费等问题的组织协调;全面组织实施2006年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计划;加强对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指导;通过成都工业(互联)网《企业治乱减负》栏目和成都工业企业服务热线(86641001),协调解决各种投诉、举报,开展减负政策咨询服务;全面清理对企业的年检、年审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由市国资委牵头,切实落实中央、省关于国有企业治乱减负的各项政策措施。
由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重点清理近年来新增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监督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落实情况,并对收费公示、收支两条线、收费登记、企业内部收费报告等进行调研分析。
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深入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继续开展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减负“回头看”活动。
由市交委牵头,继续抓好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继续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由市商务局牵头,做好治理向商贸流通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