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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06〕12号)精神,在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督的工作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一、职责调整

  (一)继续承担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即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二)增加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进行查处的职责。
  (三)划入市卫生局承担的保健品初审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三)依法组织开展对行政区域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和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开展行政区域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区域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的实施;综合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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