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成都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06〕12号)精神,组建成都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是主管全市利用内外资、国内外贸易和对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撤销市贸易与粮食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国内经济合作局和市物资协会。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原市贸易与粮食局主管综合管理全市商贸流通业及相关服务业的职能。
(二)划入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管全市利用外资、对外贸易与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的职能。
(三)划入原市国内经济合作局主管全市对内开放、国内经济合作和对内招商引资工作的职能。
(四)划入原市物资协会承担的行业行政管理职能。
(五)划入市经委承担的报废汽车回收的组织协调、典当行业的监督管理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管理职能。
二、转变职能
(一)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贸经营权审批改为备案登记。
(二)取消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国和港澳特别行政区在市内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职能。
(三)取消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口退税稽核的审批职能。
三、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内外贸易、利用内外资、国际经济和国内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我市内外贸易、利用内外资、国际经济和国内区域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地方法规及政府规章;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