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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

  (十一)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在部分职业院校中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十二)积极开展城市对农村、优质职业院校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对口支援工作。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城市与农村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区要加强统筹协调,把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扶贫、促进就业紧密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城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进一步推进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实行更加灵活的学制,有条件地方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采取分阶段、分地区的办学模式,学生前1至2年在农村学习,其余时间在城市学习。鼓励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与东部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的优质职业院校实行跨地区的联合办学。
  (十三)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确定一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基地,选聘一批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作为德育辅导员,加强职业院校党团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学生党团员。要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作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
  (十四)加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实施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专项建设计划。强化设区市人民政府统筹职业教育的作用,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各种职业教育资源,打破部门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优化职业院校布局结构。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每个县要重点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并把县级中等职业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放到与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重点扶持建设100个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使其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各市、县(区)要安排资金改善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尽快改变目前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源严重不足的局面。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基础薄弱的县(市、区),要合理调整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积极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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