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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主城区走马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主城区走马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6〕139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主城区走马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6〕8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市主城区走马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九龙坡区走马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东以走马老镇区东部边界线为界,南以规划的32米城市次干道的道路中心线为界,西以走津线的道路中心线为界,北以规划的走白路道路中心线为界。同意该规划功能集旅游度假、商贸和居住为一体,具有山水园林城市特色的都市旅游服务基地。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89.71公顷(城市建设用地),其中居住用地30.26公顷(含中小学用地3.80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4.83公顷、道路广场用地20.13公顷、市政设施用地0.72公顷、绿地23.77公顷;规划居住人口为1.0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结合现状编制专业规划;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城市空间,优化用地布局,注重对用地结构与土地经济效益的分析研究,努力提高土地使用价值,保证公共设施、道路、公用设施、绿化用地;进一步完善交通组织,结合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分级优化道路交通,合理确定停车站(港)、路面宽度及步行系统,注重规划地块与外部路网的衔接;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落实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等管线走廊;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在注重新区发展的同时,对走马镇的整体空间格局和风貌特色进行重点保护,塑造具有山水园林特色的镇区整体形象;加强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功能区建设成为设施完善、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的旅游休闲场所与聚居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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