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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06]3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六月五日

  200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在2004年、2005年开展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2005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制订省级农业标准45项(其中渔业20项以上)以上;建立省级农业标准示范区 40个(其中渔业5个以上)以上;地级以上市、大型蔬菜生产基地自产农产品的农药超标率平均下降l一2个百分点;全省大中城市、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发达地区自产畜产品的“瘦肉精”检测率平均下降0.1-0.2个百分点;全省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 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获证企业包括正在申办的企业);各地级以上市所在地城区、县(市)城区的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每个地级以上市要有1个县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每个县要有1个以上镇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工作,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和中山等重点城市学校实施食品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地级以上市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达90%、县(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达8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70%。
  二、主要措施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整治农村地区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2.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一会两站”工作。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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