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关于报送外汇挂牌牌价及外汇收支统计日报的紧急通知
(沪银外[1994]第6119号 1994年3月31日)
各外资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暂行规定》并接国家外汇管理局紧急通知,为了及时反映外汇体制改革以来各金融机构自行挂牌外汇牌价和外汇收支情况,现将报送外汇挂牌牌价及外汇收支统计日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结汇的牌价问题:
请各行自四月一日起将各行自行挂牌的牌价在每日营业前以传真的形式报送我局(具体接洽部门:外资金融机构管理科,传真号为4728552),若遇行情有变动时则及时报送相应变更的牌价。
二、关于外汇收支统计日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