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育对象和形式方法
教育对象是全市党员、干部,公务员队伍及市属国有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的党员,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各区、县级市,市直各单位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一)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教育活动。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 明确提出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在学习活动中,要认真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紧密联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紧密联系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实际,紧密联系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认真学习党章,努力做到熟悉党章的总纲和条文,熟悉党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掌握党章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要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发展党内民主、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制度建设,学习贯彻好党章,把党章的要求自觉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中去,切实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章,认真遵守党章,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专题讨论、专题学习辅导、专家访谈、撰写理论文章、组织知识测试等形式,大力营造学习贯彻党章的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要把“四个遵守、四个维护” (遵守政治纪律,维护党的政治路线;遵守组织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遵守经济工作纪律,维护党的清正廉洁;遵守群众纪律,维护党的执政基础)作为检验是否遵守贯彻党章的重要标准,加强督促检查,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
(二)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精辟概括和最新发展,体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体现,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时代性和实践性。要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深入扎实地搞好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研究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教育,大力宣传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引导干部群众明辨是非、区分善恶、分清美丑,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广泛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活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融入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争创三有一好,争当时代先锋”、学习贯彻党章、“三个走在前面”、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活动之中,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为全社会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