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广州市2006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穗办[2006]11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制定的《广州市2006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广州市2006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06年,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九届七次、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结合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突出抓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夯实法治社会的基础;制定并启动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为顺利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依法执政,提高地方党委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1.进一步加强党委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尊重人民群众依法治理的主体地位,认真贯彻全省依法执政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执政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相统一,从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2005]9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 (粤发[2005]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进地方人大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支持人民团体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2.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委中心组法律学习的制度,丰富法律学习内容。举办“党纪、政纪、法纪”培训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理念和意识,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