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工作方案(2006-2007年)》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6〕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工作方案(2006-200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四日
上海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工作方案
(2006-2007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国办发〔2006〕22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加强综合协调,落实责任,抓住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探索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为鼓励自主创新、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使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有效遏制,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将本市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提高到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盗版行为
严厉查处通过邮政、航空、公路、铁路等渠道运输盗版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清理售卖盗版物品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打击盗版书刊、教材教辅以及网络侵权盗版等行为。重点整治中心城区内占路设摊销售盗版物品的违法行为。
全面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打击商品交易市场的商标侵权行为
针对本市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新特点,坚持突出重点商标、重点商品、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深入做好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以及奥运会标识、世博会标志的保护措施。组织落实《上海市商业企业经销商品商标管理办法》,进一步搞好配套应用软件的推广使用。加大力度重点整治侵权行为突出的商品交易市场,对侵权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取缔。
(三)对侵犯专利权的重点问题加大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