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对重点食品的监管。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重点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进行餐饮服务,以及经营掺杂使假、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点和无产品合格证等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单位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保健食品生产情况的动态监管制度。加大对儿童食品的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和查处在儿童食品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五)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巩固扩大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成果,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的各种侵权行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定实施大型企业软件正版化行动计划。
(六)建立强有力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继续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工作,完善重大案件督办、重点工作督查等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和完善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制度,健全数据报送和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保护知识产权状况评价和通报制度,推动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的建立。
(七)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对内教育和对外宣传。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保护知识产权培训工程”,各级保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司法人员培训和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培训。面向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
三、严厉打击传销
(八)坚决查禁传销和变相传销经营活动。坚持防范和专项整治并举,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行为。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厉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九)抓好《
直销管理条例》和《
禁止传销条例》的培训、宣传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