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
(合政〔2006〕27号)


  为加强建筑节能工作,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筑节能是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关系到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大幅增加,能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影响和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建筑能耗约占全市社会总能耗的40%,并呈继续上升趋势。但在城乡建设过程中,由于节能意识不强,执行标准不力,我市建筑能耗高、利用率低的问题十分突出,建筑节能工作整体水平比较低,不能适应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因此,开展建筑节能已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对这项工作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把建筑节能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建筑节能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建筑节能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实施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为重点,以加强节能和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通过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推进技术进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节能意识,建立健全促进建筑节能的有效体制和机制,切实降低建筑使用能耗和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促进我市能源、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节能工作的目标:合肥市市区、开发区新建民用建筑(指居住和公共建筑)从2006年4月1日起,全面施行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从2010年起,施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到2010年,高耗能的既有公共建筑的改造完成30%,到2020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70%,全市民用建筑建造和使用的能源资源消耗接近或达到现阶段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